承包鄉鎮食堂的管理措施與監管模式
監督、促進學校食堂改善衛生狀況,規范和提高學校食堂食品衛生服務水平,不僅是衛生行政部門的責任,這也是教育主管部門的職責,兩部門應密切配合,在政府主抓下開展管理工作。
1.抓宣傳培訓,提高各層次衛生法律意識和衛生知識水平
對學校法人、食堂管理人員、承包人及從業人員開展多層次、多種形式衛生法規和衛生知識培訓, 提高他們的食品衛生法制觀念,加深對食品衛生知識的掌握程度,每年培訓1-2次,促進學校食堂管理和服務走向法制化、規范化。在學校開設健康教育課程,普及飲食衛生常識,提高廣大師生自我防范意識,促進良好飲食衛生習慣的養成,參與食堂加工服務過程的監督。通過培訓,使學校法人進一步明確自己的責任,了解國家對食品安全事故追究制度。
2.政府主抓,部門聯合,加大監管力度。食品安全法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、組織、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。教育部門應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管理和檢查,實施學校法人食品安全負責制,將取得 《 衛生許可證 》 作為開辦學校食堂的前置條件管理,制定學校食堂承包管理條件和約束機制,控制和減少對外承包,避免造成食堂負責人片面追求經濟利益,使食品衛生狀況失控。衛生行政部門應強化學校食堂的監督,尤其在重點季節和重點環節加強檢查,并定期開展學校食堂專項食品衛生整頓。
3.加大投人,改善衛生設施和條件。地方政府、教育部門應當有計劃投人資金,規劃設置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堂,逐步解決學校偏遠學生就餐難問題。學校對設立學生食堂要有充分認識,明確設立食堂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。應在達到有關衛生標準并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方可開辦食堂。已經開辦食堂的學校布局不合理、缺少功能間、設施不全等,應積極籌措資金進行改造。
4.學校自身應強化食堂衛生管理。學校應樹立“食品安全無小事”的觀念,明確崗位責任,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。制定切實可行的各項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,并抓好落實。
5.全面推進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。在學校食堂全面落實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,做到監管并重、量化評價、動態監管、公開透明川,促使學校逐步提高食堂衛生管理水平,不斷改善衛生設施和衛生條件。
6.有效利用輿論監督,爭得社會力量參與。各級政府、教育主管部門、衛生監督部門設立投訴、舉報電話,設置獎勵條件,向社會公布,爭得學校師生、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參與監督。在原料采購、加工儲存、餐飲銷售各個環節進行監督,把食品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。綜上所述,筆者認為單靠衛生行政部門的力量,難以在短期內改變學校食堂的衛生狀況,倡導縣以上人民政府主抓,明確教育、衛生部門職責和考核目標,實行協同監管模式。